重庆:新能源增量项目电价规则

Source:光伏资讯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10月16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发电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和《重庆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方案》的通知。

通知强调:竞价主体:为年度竞价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全容量并网,和次年12月31日(含)前投产的,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项目。首次竞价申报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电量规模:2025年机制电价竞价规模与2025年5月31日前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2026年起,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竞价分类:初期区分风电和光伏发电两个发电类型组织竞价,条件成熟后不再区分。竞价时间:竞价工作原则上于每年10月份组织,具体以年度竞价通知为准。

同时,方案还指出,新能源机制电价差价费用以自然月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并开展电费结算。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时间:参与机制电价竞价、入选当年已投产和申报投产时间在入选当年内的项目,机制电价自入选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参与机制电价竞价、申报投产时间在入选次年的项目,机制电价按项目申报投产时间的次月1日开始执行。

此外,文件指出,2025年12月31日前,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按照重庆市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